关于开展推荐包头市评审专家库成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评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推荐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入库专家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格、职业道德及较高的业务素质,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群众公认度高。在评审活动中能够坚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诚信情况良好,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对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健康状况良好,自愿以独立身份参与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相关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二、推荐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推荐单位应对专家的师德师风、工作表现、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择优推荐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报送《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情况汇总表》《评审专家诚信承诺书》纸质版1份、并提供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41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人事处张佳艺OA以上申报材料请各部门于32517:00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佳艺    联系电话:7167727

 

附件:1.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2.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情况汇总表

3.评审专家诚信承诺书

 

 

 

  人事处

                              2025年3月21日

 

  • 附件【评审专家库.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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